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03月29日 09:43 编辑:杨文亮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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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和各项措施落实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市法学会。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委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市委政法委本级。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41人, 其中:在职人数31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工勤人员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综治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18.43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26万元,下降14.66%。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171.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6.12%;上年结转(结余)47.2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委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21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26万元,下降14.6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5.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1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0.09万元,下降24.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2万元;项目支出692.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3万元,增长1.5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62.53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7.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1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1.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4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0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4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71.1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6.1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51万元,下降14.9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057.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5%;住房公积金支出28.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8%。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万元。项目支出663.53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68.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63.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1.7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5万元,下降2.3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综治工作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面深化平安宜春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春,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2)立项依据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5〕33号)

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6〕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0号)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6〕23号)

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17〕24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6〕8号)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7〕51号)

(3)实施主体

由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2022年,平安宜春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锚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以深化平安宜春建设为主题,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重点,以迎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国试点验收为抓手,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春,为全市加快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平安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323.83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集中力量推进试点攻坚,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有效凝聚平安建设的强大合力。

绩效指标:13个县市区、152个市直单位签订《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将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安现代化试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创新网格化管理“平战结合”机制,中心城区554个网格全部配备专职网格员,持续开展基层行业平安创建,保持覆盖率100%。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社会治理成果。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委政法委年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接待费11.9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车运维费相应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宜春市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宜春市委政法委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宜春市委政法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来源: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