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6日 09:41 编辑:周袁晓丹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2月23日晚上,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在省道S518赤田镇十五里亭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44分许,一辆红色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检查点,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数值为5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民警对张某某进行违法记录查询时发现,其还曾在2021年6月3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大队处理过,此次系二次酒驾。
最终,张某某被处行政拘留5天,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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