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宜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苏玉东出席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喻川主持,市委宣传部、市委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隆清同志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详细解读了《宜春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下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过去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转变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释放出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强烈信号,与党的执政理念、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契合,各地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工作谋划,迅速展开专项整治活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的全国性专项法治督察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紧抓好抓实专项整治。二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各地各单位要对标对表上级部署要求,增强“刀刃向内”的勇气,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大问题,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确保各类“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变量”问题及时可控。三要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市、县(区)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影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的现象,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个人及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