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司法局当好“三员”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台阶

2023年08月03日 09:21 编辑:周袁晓丹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提出要全面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宜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以建设全省一等、争创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市为目标,通过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执法监督员”“法治护航员”“风险排查员”,用法治的力量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执法监督员”,涉企执法宽容审慎

激发市场活力,护航企业发展,需要执法的力量,更需要执法的温度。为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执法温度,宜春市不断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式,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建立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发挥执法监督效能,营造了宽松有序的营商环境。2023年1-6月,全市各执法部门办理免罚案件12.8万件,减轻从轻处罚案件9283件,减免罚金5091万元。

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式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执法领域,针对重点监管事项常态化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已形成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82条,实现进一次门,查一件事,一次到位。

规范行政裁量权

以宜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避免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确保处罚有理有据、有度,市农业农村局等13个执法部门已修改完善裁量标准。探索建立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全覆盖。全市共有33个行业领域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86条、减轻处罚清单56条、从轻处罚清单197条、不予强制措施清单54条。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聚焦服务保障宜春市首位产业发展,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3个部门2021年以来办结的77件相关案件开展评查,抓实发现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函3份。全面推广运用“宜春市行政检查监督评价系统”,并纳入“作示范、勇争先”活动考核。选聘29名人大、政协及法律专业人员,组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动态调整设立了143家行政检查监测点,进一步拓展执法监督工作触角。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市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82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25件,调解和解55件,综合纠错率达28.4%。

二、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法治护航员”,赋能企业健康发展

优质法律服务供给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础保障,通过建设“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深化减证便民和“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举措,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精准施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坚持窗口前移、服务下沉,12348法律援助热线提供7*24小时实时在线接听服务,实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互联互转,全市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法律服务”,配备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一体的远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2023年1-6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单101448条。

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

聚焦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主动对接企业、靠前服务,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强力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截至6月底,为拟上市企业开展“全程式”法律服务,全市律师进企业开展座谈会51次、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开展法治培训、出具法律意见书、调解纠纷,涉及金额2085万余元。持续开展“律师公益集结号”活动,进企业征求企业意见建议。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坚持一线工作法,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服务模式,提供“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120项,今年上半年共办理“一次办”公证2400件。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1-6月共办理“全省通办”案件8件;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市共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案件1122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障人士、住院重症病人等特殊对象提供免费司法鉴定上门服务76人次。

三、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风险排查员”,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未雨绸缪早当先,居安思危谋长远。通过健全完善涉企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等一系列举措,从源头上改善企业良性发展环境,让企业安心安全将产业做大做强。

强化营商环境领域合法性审查

把严程序关,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起草部门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审查的必备要件,主动为市场主体打造宽松有序的营商政策环境,1-6月,审查各类文件25件。组织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本部门和本地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现行有效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01件,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废止304件。

探索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围绕行政处罚领域,指导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帮助企业降低被行政处罚的几率。内容上,明确列出具体常见的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发生频率、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等,让企业阅读清单就可以“学得会、看得懂、记得牢”,着力提升企业预防行政违法的能力。重点聚焦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高频”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出现频率、处罚程度设定相应风险等级,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密切此类情况的发生。有效推动执法部门从“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监管、帮扶、指导”相结合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健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创建“园区+产业调解、专业+特色调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市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市、县两级在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金融纠纷等领域共成立了8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22家个人品牌调解室,今年1-6月,全市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541件。

  来源:宜春司法行政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