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年05月06日 16:27 编辑:王攀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目    

  第一部分  宜春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和各项措施落实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市法学会。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市委政法委本级。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3人,工勤编4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数29人,包括行政人员28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 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80.45万元,较上年减少50.07万元,下降4.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4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37%,较上年减少50.07万元,下降4.6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政府性奖励资金未列入预算;上年结转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63%,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080.45万元,较上年减少50.07万元,下降4.43%。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7.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53%,较上年减少26.2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政府性奖励资金未列入预算;项目支出65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47%,较上年增加18.46%,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预算增加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6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4%;住房保障支出25.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8.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51%;商品和服务支出69.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1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0.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37%,较上年减少100.07万元,下降8.8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派驻派出机构支出预算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9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325.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6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5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6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9.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43.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2%;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5.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为69.78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万元,减少4.69%。主要包括:办公费3.18万元、水电费2.76万元、邮电费3.76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1.31万元、维修(护)费0.73万元、会议费1.86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3.34万元、在职人员车改补贴26.69万元、厅级离退休车改补贴0.84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0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6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增加的主要原因:市扫黑办成立,办公设备设置列支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8月31日,固定资产266.75万元,流动资产746.22万元。我委全年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合规,无闲置报废。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重点项目预算主要有三项:综治工作经费(含创安经费50万元、综治办工作经费40万元)381.18万元(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0万元);综治“三项建设”经费100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0万元。

  综治工作经费和综治“三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全面推进平安宜春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委政法委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车改,下属法学会取消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宜春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市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购买住房的补贴。

  来源:宜春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