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司法行政机关“四管齐下”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2020年04月23日 15:41 编辑:杨文亮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弘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生态环境执法、生态保护普法、环境损害鉴定等工作,打造“四管齐下”的有力局面,确保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构建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的法律支撑

  地方立法权下方到地市后,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结合我市自然资源使用、产业发展、民风习俗等现实情况,经过前期调研、后期论证的等程序,协助市人大、市政府先后出台《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共3件,公布政府《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规章1件,实现从无到有的质的跨越,从法律层面保护了宜春生态环境。

  二、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行政执法督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抓好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管控,推进生态环境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督促指导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检查任务20个,录入检查结果306个,录入执法案件40件。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大众氛围

  将环保法、林业法、水利法等法律法规列入《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纳入责任单位,组织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主题普法活动”,推动相关单位履行普法职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确立了环境保护、河湖保护、土地管理、发展农业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普法主题,围绕主题分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普法宣传产品、开办法治宣传课、录制法治宣传节目。市普法办与相关单位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农村农业、水法规、土地管理等专场法律知识竞赛,共有10万余人次参加。

  四、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水平,确保环境损害追责追偿证据充分

  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省司法厅相关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原则,做到严格准入、严格审核,切实严把司法鉴定初审关,正积极组织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申报增加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类别。随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类别申报落实后,将有效解决涉环境损害案件中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为有效打击我市环境损害违法犯罪活动及保障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服务。

  来源:宜春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