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检察院“四轮驱动”强化法律监督

2020年04月26日 16:04 编辑:杨文亮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为了进一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靖安县检察院“四轮驱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深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该院一方面以“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为活动载体,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举报宣传,现场向群众发放《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流程图》、《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等法律资料,拓展立案监督案源渠道。另一方面加强内处协作,形成立案监督工作合力,强化与工商、民政、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业务部门的内部沟通协作机制,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的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及时移送。近几年来,该院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8份,侦查机关据此立案8件10人,其中6件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该院严格把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严格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审查,对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办案违法情形等审查要点进行梳理,加强纠正不当侦查行为力度,同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格把握非法讯问行为的标准,将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威胁等方法获取的供述纳入排除范围。近几年来,该院共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追加逮捕8人,追诉7人。依法不批捕38人、不起诉45人。  

  三是深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该院着力加强检察人员审判监督能力,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实时跟踪案件诉讼进程,掌握了解判决情况,与法院就捕后轻刑、取保后被判实形等情况进行分析,运用量刑建议、执行监督、抗诉、再审建议等监督手段依法监督,全面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能力。针对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规范执法办案。近几年来,该院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2件。强化社区矫正跟踪监督,定期核查社区矫正工作,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矫正对象15名,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1件,共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32次,与被监管人员进行个别谈话200人余次。

  四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该院依法履行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安排专人接待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材料。通过加强与律师、司法局、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信息,对典型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和探讨。近几年来,该院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4件,对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件13件。

  来源:靖安县人民检察院 刘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