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樟树市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是始终围绕中心,深化职能宣传。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作为宣传重点,深入宣传检察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务实举措和成效,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检察正能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办案过程各个环节开展以案释法,努力追求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阵地意识,坚持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宣传干部把握正确方向、巩固主流思想文化的能力。加强对院内报告会、检察理论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会议全程监管,坚决制止发表任何违背主流价值、违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论。坚决贯彻“三同步”原则,使之内化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理念和思维方式,切实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认识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工作自觉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新媒体专人管理制度,严格确保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信息内容丰富、更新及时、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