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检察院“四个坚持”提升检委会工作质效

2020年04月28日 10:24 编辑:杨文亮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行以来,袁州区检察院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工作质效,以创新工作举措为抓手,做到“四个坚持”,加强检委会的能力、制度建设,增强了检委会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统筹性。

  坚持检委会委员学习制度化该院针对委员知识机构、理论水平和议事能力与检察工作发展还没有较好适用的问题,组织实行了检委会委员会前学习制,要求每次检委会召开之前,要求检委办准备学习资料,在检委会讨论之前,先进行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保证检委会委员学习成为常态化。重点学习政治业务理论知识、最新司法政策、专项工作部署等各方面知识,有效提升了委员议事决策能力。

  二是坚持委员定期听庭评议。为让委员更好的了解案件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焦点,该院要求检委会委员要定期旁听庭审活动,庭后即组织召开庭审点评,要求围绕公诉人的出庭形象、法庭用语等6个方面进行综合点评,提出改进建议。该院还要求综合业务部定期组织部分检委会委员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并制发评查报告,以此提升检委会委员的专业素养。

  坚持案件会前研究。为增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议效果,做到精准解决问题。该院吸纳多名政治业务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分别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研究小组,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先由案件研究小组阅卷、研讨,就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澄清、诉讼程序及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形成争议焦点,拿出案件处理初步意见,供检委会讨论时参考,增强了案件讨论的针对性,也使检委会讨论案件多了一道安全阀。

  四是坚持议案会前审查分流。为做到提交检委会讨论的议案的性质划分和繁简分流,提升检委会讨论的效果。该院检委办对提交的议题进行程序审查,重点查明拟提交的议题是否属于检委会的议事范围, 报送的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准确,达到议事标准等。同时,根据议题属性进行“司法”和“行政”的分流。区分议题是属于个案分析,还是类罪研究,属于司法认定,还是行政决策,以确定检委会审议程序是司法化模式还是行政化模式。此外,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按程序规定提交检委会审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提请部门无争议,但按规定需要由检委会决定的案件归为简易案件,其他案件为普通案件,并提出相应议程建议。

  来源:袁州区检察院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