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11日,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查获一起无牌三轮摩托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隐患,而更令人后怕的是,该车驾驶员竟还是无证驾驶。
当日16时28分许,上高大队墨山中队在320国道977公里500米处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上乘载了5人。在对其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李某波并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还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5条第6项、第90条第三款。对驾驶员李某波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员三项交通违法合并处罚,对其处于8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