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检察院院“三个强化”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06月23日 16:25 编辑:杨文亮 新闻热线:0795-3223589

  今年以来,靖安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以驻所检察、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等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活动检察等方式,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积极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落实出入人员和在押人员体温检测及工作期间佩戴口罩等防护制度;严格执行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情况“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通过视频监督、电话联系等“非接触式”方式持续加强监督,及时掌握监管场所隔离、消杀等防护情况以及监管活动开展情况和在押人员动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织密高墙内的疫情防控网。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变更情况每日进行核对,并建立共同提醒机制,严防疫情期间超期羁押问题出现,保证了疫情期间办案不受阻。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不定期联合看守所、武警中队等部门对监控区域开展“4.16双维护”、 “安全大检察”等专项活动。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远程会见方式接受在押人员法律咨询并进行当场讲答30余次,与在押人员谈话20余次,督促监管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和重点安全设施情况,发放《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知识宣传册、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调查问卷100余份。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监管场所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1件,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确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权。

  三是强化专项检察,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对县法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判决生效的刑事案件中涉财产刑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共审查220余人执行情况,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6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联合第一检察部、乐行公益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咨询辅导和教育帮扶3次。通过走访辖区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谈话,询问社区矫正对象,抽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等进行监督,纠正监管措施不到位20余人,办理社区矫正纠正违法案件40余件,办理剥夺政治权利纠正违法案件6件,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余份,向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全部被采纳。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来源:靖安县人民检察院 刘雪华、龚绍强